| 福建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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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02-04 15:33 文章来源:福建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 |
|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调研 |
1978年
10月15日,福建省承建的国家援助也门阿伊尼–马语菲德–木卡拉公路,全长468公里,全部建成交付使用。
1979年
5月23日,华福公司与美国芝加哥第一国民银行签订贷款800万美元合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外国向福建提供的第一笔商业贷款。利用这笔贷款购置货船6艘,组建福建省第一支远洋船队。
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两个报告》,福建与广东成为全国率先实施对外开放政策的省份。
11月,福州市服务公司(商业系统)与香港闽华企业贸易中心合资创办福州艺光彩色摄影院,成为福建省第一家中外合作企业。
1980年
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的批示》,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市、珠海市、汕头市和福建省的厦门市,各划出一定范围的区域,试办经济特区,实行经济开放政策,吸引侨商、外商投资办厂,或同他们合办企业,引进先进技术,发展对外贸易。
6月25日,福建省对外工程建设公司成立,开始向外提供劳务合作和开展对外承包工程业务。
10月7日,国务院在《对福建省关于建立厦门经济特区的批复》中,正式批准在厦门湖里地区划出2.5平方公里,设立经济特区。
10月13日,由福建省家具工业公司和阿拉伯也门共和国拉马哈公司合营中也家具联合企业有限公司的合同书正式签字。这是福建省境外投资的第一家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10月20日,福州市与日本长崎县长崎市结为友好城市,长崎市成为福建省第一个国际友好城市。
12月13日,由福建投资企业公司、福建电子进出口公司与日本株式会社日立制作社、日本家电贩卖株式会社等创办福建—日立电视机有限公司,这是全国第一家按照中外合资法成立的中外合资企业。
1981年
1月,福建省第一批外派劳务的17名船员,赴香港日发船务代理公司船上工作。
3月1—10日,福建省首次出口工艺品交易会在福州举行。美、日、英、法和港澳等15个国家(地区)的200多名客商参加,成交金额达700多万美元。
1982年
3月29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批转《福建省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合同(协议)管理办法》。
10月,福建省与日本长崎县建立了友好省县关系,后于1988年两省县建立了经贸混合委员会,每年轮流在福建或长崎召开一次经贸混委会会议,规划、协调、指导、促进两省县的经贸合作。
12月,福建省获得科威特阿拉伯经济发展基金会贷款600万第纳尔(约2200万美元),这在全国是第一家,主要用于建设厦门国际机场等项目。
1983年
8月26日,华福公司在日本东京发行私募债券50亿日元。这是中国地方性金融机构第一次在国外发行债券。
1984年
2月7日—10日,邓小平在视察厦门经济特区时题词:“把经济特区办得更快些更好些。”
3月22—28日,福建省首次在福州举办大型国际展览会——福建省1984年国外技术展览会,有11个国家和地区参展,成交额220万美元。
4月,国家批准福州市为全国进一步对外开放的14个沿海港口城市之一。
1985年
1月,国家批准设立福州(马尾)经济开发区。
2月,国家批准闽南厦(门)、漳(州)、泉(州)三角地区11个县(区)开辟为经济开发区。
3月28日,国务院批转关于广东、福建两省继续实行特殊政策、灵活措施的会议纪要的通知。
6月25—29日,福建厦门富山国际展览城举办首届国际展览会,参展单位有美、日、新加坡、香港等8个国家(地区)的56家公司和国内的11个厂家。展出项目有航天、核能、电脑、包装,塑胶、食品、农业机械、工业等20多个。参观者近4万人次。
6月29日,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厦门全岛(包括鼓浪屿),总面积131平方公里,并逐步实行自由港的某些政策。
11月25—29日,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和福建省政府在厦门举办福建省投资促进会,共签订利用外资合同18项,协议和意向书50项。
11月26日,华福公司在日本发行公募债券100亿日元。这是福建省第一次在国际债券市场公开发行公募债券。
11月28日,中国首家中外合资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开业。
1986年
4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出《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加强广东、福建两省进口商品管理)的具体事项的通如》
7月,外资企业华美卷烟有限公司批准设立,是福建省第一家由跨国公司投资的项目。
8月29日,中福公司在香港中标承包屯门填海工程。该工程于同年9月开工。这是福建在境外承包的第一个超亿港元工程。
12月22日,新加坡最大的银行集团—大华银行在厦门开设的分行开业。
12月24日,中共福建省委第四届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共福建省委关于加快开放、改革步伐,大力发展外向型经济的决议。
1987年
9月6日,闽南三角经济开放区外商投资贸易洽谈会在厦门召开,签订合资、合作合同54项,外资金额5483.8万美元,出口合同金额7506.9万美元。这是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的前身和雏形。
12月,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福建省鼓励开展对外来料加工装配业务的规定》。
1988年
2月,省人民政府召开全省第一次境外企业工作会议,确定境外企业进行承包责任制试点。这在全国属首例。
3月30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下达关于加快和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推行外贸承包经营责任制。
7月12日,福建省在香港举行投资项目发布研讨会,9个地市及省属有关部门都派出人员开展工作,宣传福建日臻完善的投资环境和各项优惠政策。
9月8—12日,由福建省人民政府主办的福建省外商投资贸易洽谈会首次在厦门举行,有14个国家和地区客商参加,签订投资项目合同338项,总投资32.5亿美元,其中外资5亿美元,成交额2亿。以后每年9月8日在厦门举办一届,从此展开了厦门20多年的辉煌发展历程。
1989年
3月4日,中国福建省出口商品展销会在新加坡文华大酒店开幕,这是福建省第一次组织大规模赴境外的综合性展销会。
9月,国务院批准在厦门经济特区,海沧、杏林地区和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内未开发的1.8平方公里部分设立台商投资区。此后国务院又批准设立厦门集美台商投资区。目前福建仍然是唯一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台商投资区的省份。
12月5日,中国第一座对台贸易专用码头—福建崇武码头通过验收。
12月1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用地管理办法》。
1990年
10月2日,香港福辉首饰有限公司发行的8400万股股票,在香港联合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这是福建省境外合资企业的股票在香港首次挂牌上市。
1991年
1月11日,海峡两岸科技成果交流展示恳谈会在厦门市召开,来自国家能源部和一些省市共90余个单位的代表参加了会议,台湾科技界、工商界人士和在福建投资的台商到会,大会展出了大陆280多项高新科技技术和产品,并提出了可供台湾合作的项目220多项。
5月17日,福建省政府颁发了《福建省鼓励外商投资开发经营成片土地的暂行规定》。
6月17日,福建首次在欧洲单独举办的具有一定规模的综合性展销会—福建省出口商品展销会在德国汉堡开幕。
9月8—12日,第五届福建省外商投资贸易洽谈会在厦门富山展览城举办。经外经贸部批准,本届洽谈会升格为口岸洽谈会,主办单位增加了云南省和贵州省,这是洽谈会主办单位第一次由福建省扩展到省外。
10月15日,闽台农业经济技术合作交流恳谈会在东山县举行,会上发布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外商投资农业综合开发的暂行规定》。
12月,江泽民同志参加厦门经济特区成立10周年纪念庆典,再一次明确了厦门经济特区的使命,就是探索改革开放的经验并积极发挥在对台工作中的作用。
1992年
5月,闽台合资企业东南(福建)汽车工业有限公司获得批准。
6月18日,福建省最大的成片土地开发项目—招商局中银漳州经济开发区签约仪式在漳州举行。国务院交通部长黄镇东和省领导贾庆林、袁启彤等出席了签字仪式。
9月,泉州市37家国有工业企业实施“一揽子”嫁接外资重大改革。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公司与香港中华投资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合资建立泉州中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市直37家国有企业以全部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评估作价1.6亿元人民币投入,香港中华投资有限公司以2.4亿元外汇人民币投入,双方合资期限为100年,开创了中国国有企业一揽子嫁接外资并具有100年合营期限的先例。
10月,国务院批准设立福清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这是全国第一个华侨经济开发区。
1993年
1月28日,福建省中外合资银行—福州亚洲银行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成立。
10月6日,全省首家外商独资银行—厦门商业银行投入运营。
1994年
1月28日,福建省冠捷电子有限公司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和英国SGSYARSLEY国际认证,这是福建省首家取得认证的企业,也是中国显示器行业第一家通过认证的企业。
6月29日,台湾中华映管股份有限公司独资兴办的中华映管福州有限公司举行奠基典礼。
10月1日,福州举行首届94中国福州国际招商月。共接待3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6000多外商,签合224个,总投资21.31亿美元。
1995年
3月23日,在香港举办为期五天的福建投资贸易洽谈会。此次贸易洽谈会签约的投资项目共计793个,其中合同项目444个,总投资14.43亿美元,进出口贸易成交额7146万美元,其中出口成交6728万美元。
4月4日,福建首家外资保险机构美商恒福产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厦门设立代表处,这也是该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的首家机构。
9月9日,首届海峡两岸商品博览会在厦门开幕,博览会内设297个展位,其中台湾地区参展商租用101个,其他省市参展商租用196个。
1996年
1月1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发文件,取消外商投资企业18项明显不合理的税外收费,降低51项收费标准,总体减负达30%,省政府还配套出台了《福建省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
3月21日,福建省第八届省人大常委会第25次会议审议通过一部地方性法规—《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条例》。
3月2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颁布《涉及外商投资企业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办法》。
4月17日,厦门市开始实施放宽外商投资的八条政策。
6月12日,台湾台塑企业集团董事会通过在福建漳州投资兴建火力电厂计划,总投资金额为30亿美元。
9月9日,在厦门象屿保税区保税市场大厦举办’96(厦门)海峡两岸商品博览会。台湾有61家租用74个摊位参展,大部分为制造业,分别是电子电器类9家、机械类15家、家庭用品、礼品、玩具类15家、五金零件类10家及纺织、食品、化妆品等,来自台北、台中、台南、高雄、基隆、南投、新竹等9市9县。
1997年
1月24日,经原外经贸部批准,已成功举办了十届的“福建投资贸易洽谈会”升格为“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主办单位由福建省政府调整为外经贸部。外经贸部部长吴仪任组委会名誉主任,福建省省长贺国强任组委会主任。“9・8”洽谈会由此一跃成为全国性的国际投资促进活动。
6月30日,福建省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闽港经济合作的若干意见》这是福建省加强闽港经济合作的重要举措。
9月8日,闽港经济合作促进委员会在厦门成立,大会推荐省长贺国强为主任,聘任闽港两地18位顾问、68位委员。
10月13日,福建炼抽化工有限公司、埃克森中国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和沙特阿美海外公司在北京人民大会堂签署一项在福建合作建设大型炼抽、化工项目的联合可行性研究协议。
11月18日,福建省政府出台了《福建省外商投资企业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审批程序规定》,进一步简化了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程序。
1998年
3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管理加快境外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4月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外商投资软环境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
6月25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鼓励外贸出口的若干规定的通知。
7月24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外经贸委等八个单位关于进一步发展福建省加工贸易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8月1日,福建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福建省保护华侨投资权益若干规定》,这是全国最早颁行的省级华侨投资权益保护法规。
1999年
9月3日,历时8天的第四届泉州商品交易会开幕,会上签订外商投资项目23个,总投资额1.48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1.34亿美元。
2000年
4月12日,第四届“厦门对台出口商品交易会及海峡两岸(机械电子)商品交易会”在厦门富山展览城隆重开幕。
6月7日至8日,福建省经贸代表团在香港举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说明会,提出2010年基本建成海峡西岸繁荣带的设想和鼓励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的措施。
9月9日下午,省长习近平在厦门分别会见前来参加第四届“投洽会”的印尼三林集团林文镜先生一行、美韩企业家代表团、日商岩井产业株式会社代表团、美国中国商链集团总裁一行。
年底,成立福建省政府WTO事务协调办公室挂靠在省外经贸厅,指导协调应对入世工作。后又成立了“福建省应对入世行动计划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任组长,三十几个省直部门等单位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布置应对入世工作。
2001年
1月2日,金门“太武号”直航厦门,标志厦金小三通正式开始。
2月10日,“两马协议”签订后59名台胞首次组团经马祖直航福州,进行为期10天的民俗文化交流和旅游活动。
2002年
1月23日,厦门出口加工区揭牌,通过国家验收,开始正式封关运作。
3月29日—4月2日,“省级领导干部WTO研究班”在福州举行,省委书记、省长分别作专题讲话,中央和国务院7个部委的领导先后专程来闽为研究班作报告,省委省政府领导、省直部门和各地市厅级以上干部参加。
6月9—11日,在台湾金门县体育馆举办“福州商品金门展销会”。此次展会共设100个展位,近100家福州企业、1200多种商品参展,展品总值达30万美元。本次展会迈出货轮从福州港直航金门料罗码头的第一步,同时也迈出大陆产品经福州保税区中转到金门的第一步,为今后两地的经贸合作与交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10月17日,厦门出现首家百亿企业—戴尔计算机(中国)有限公司。
11月,福建在香港举办“福建节”活动。
2003年
6月26日,福建省出口商品网上交易会开幕。同日,“数字福建”对外的唯一外文网站
“福建国际”网站(www.infj.cn)正式开通,采取政府资助、企业免费参展的方式,为企业创造一个永不落幕的网上展示和网上交易平台。
8月21—27日,香港特区政府与福建省人民政府在福州联合主办“福建・香港周”活动。
9月,福建新大陆电脑股份有限公司以善意并购的方式投资1000万美元,获得德国Jauch石英股份有限公司(JauchQuartzGmbH,简称JQG公司)12%股权,这是中国政府批准在欧洲的第一个资本投资项目。
2004年
1月,福建省委省政府提出建设对外开放、协调发展、全面繁荣的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
4月15日,戴尔(中国)厦门有限公司二期项目在厦门火炬高新区正式动工,新工厂的建立将使戴尔公司在中国的生产能力扩大一倍以上,厦门将成为中国最大的电脑生产基地,福建将拥有第一个产值超千亿元企业。
5月18—22日,首届中国福建商品交易会在福州金山展览城举行。此后每年举办一届,现已成为福建省最重要的大型国际商贸展会。
6月18—20日,第二届中国福建项目成果交易会在福州金山展览城举办。福建省外经贸厅共征集境外馆项目203项,邀请参会客商116人,对接项目116个。
11月27日,经国务院批准,第九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正式更名为“中国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
2005年
5月18日,第七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在福州举办,台湾23种共43吨水果等农产品以免征关税方式亮相洽谈会,这是祖国大陆首次以免税费方式进口台湾水果。
6月3日,国务院批准福建省增设福州、福清和泉州三个出口加工区。
7月,闽台合作企业厦门长庚医院有限公司获准开办。
7月18日,国务院台办、商务部、农业部宣布设立“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试验区扩大到福建全省。
7月,福建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鼓励外资进入基础设施和市政公用事业领域、鼓励外资企业增资扩股、设立重大利用外资项目专项用地指标等24项措施。
12月15日,首届“两岸(福建)优良家庭用品礼品博览会”在台湾台中市世界贸易中心举办,全省55家企业,六大类商品赴台参展。这是祖国大陆第一个省份到台湾岛内独自举办的商品展,在两岸引起很大反响,被称为是“破冰之展”。
2006年
1月14日,胡锦涛总书记考察了厦门海沧投资区,亲切会见了台商代表。
5月18日,在福州举办的第八届海峡两岸经贸交易会,首次邀请商务部、国台办、海关总署、质检局四部委为支持单位,成功举办以台湾馆为主的两岸经贸展、“澎湖日”主题活动以及“海峡两岸城市青年创新论坛”等一系列经贸交流活动。福建省率先扩大零关税进口台湾省农产品,共13种台湾省水果、9种台湾省蔬菜、270多种台湾省农(果)产品的深加工产品在海交会展销。还率先恢复两岸渔工劳务合作、开放台湾居民申办个体工商户、马祖游向省外开放、国家开发银行向台资企业贷款等5项先行先试措施,进一步凸显“海峡”特色和“先行先试”的窗口作用,在两岸交流的规模、层次、形式、影响、成效等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6月,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批准成立,已开辟台湾水产品“零关税”进口先行先试区和对台小额交易先行先试区。
6月24日,首届“两岸(福建)优良家庭用品礼品展销会”在澎湖举办。
9月7日,闽台经济合作促进会成立。
12月,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被商务部、科技部联合命名为“科技兴贸出口创新基地”。
2007年
2月25日,中国石化、福建省、埃克森美孚及沙特阿美宣布签署了福建炼油乙烯合资项目合资合同。
4月6—8日,第三届中国(福建)消费品全球采购大会在福州举办。共有近千家企业通过现场设展或携样品和资料的参会洽谈方式,与买家开展供货洽谈,达成合同、协议、意向1800多项,总金额折合人民币37亿元。
4月27日,厦门紫金铜冠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子公司)通过要约方式收购英国上市公司蒙特科瑞公司股份达到89.9%,投入资金1.6亿美元。此次收购是中国企业要约收购海外上市公司的第一例,也是迄今为止福建省规模最大的境外投资项目,占当年全省实际对外投资金额的53%。
10月1日,海关总署为支持海西经济发展,正式实施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新的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游客购买台湾商品的免税额从原先的人民币1000元提高至3000元。
10月,福建省外经贸厅与中国国际电子商务中心签订《福建省国际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合作备忘录》,这是全国第一家部省合作、采用“政府资助、企业受益、服务外包”的模式建设的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
11月,商务部出台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提出31项具体措施支持海西建设。
12月11日,2007泉台产业合作投资洽谈会在福建历史文化名城、著名侨乡泉州举行。
12月,厦门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入选第二批“国家科技兴贸创新基地”。
12月,国务院办公厅正式批复在福州市设立保税物流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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